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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对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节能监察工作

来源:盐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时间:2024-12-06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23年第2号)相关文件要求,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近日,区发展和改革局邀请深圳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进行节能监察现场评审。在项目现场,专家组听取了深圳市盐田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办公室对其承建的“盐田港拖车综合服务中心一期”汇报,考察了现场,审查了有关资料。

  会上,经专家组质询,并充分讨论,现场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书,专家组一致认为就目前安装的主要耗能设备均达到《节能报告》和《审查意见》相关要求,有效减少能源资源浪费情况,降低用能支出,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盐田区节能减排工作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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